日前,本澳揭發一名男子涉嫌性侵其繼女,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嫌犯為被害人的繼父,二人與被害人母親同住一個單位之內。早前,嫌犯涉嫌趁被害人入睡且無能力反抗之際,伺機撫摸被害人身體隱私部位,其後,被害人母親發現異常並揭發事件,其協助被害人報警求助。
經初步偵查,檢察院以嫌犯觸犯《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及處罰的“對無能力抗拒的人的性侵犯罪”進行立案,倘罪名成立,嫌犯可被判處最高十年徒刑。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倘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有特定親屬關係或法律規定的其他加重情節,上述犯罪刑幅的最低和最高限度將加重三分之一,即行為人可被判處超過十三年徒刑。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及惡劣情節,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禁止離境、禁止接觸被害人及禁止前往被害人住所的系列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依法對案件繼續進行後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