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在開展恆常全澳文物建築安全巡查期間,發現聖美基街29號建築存在嚴重缺乏維修保養的情況,現將依法對聖美基街29號實施強制保養工程。文化局向全澳文物建築業權人作出呼籲,應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履行對文物建築的維修保養義務,文化局將嚴格跟進業權人履行相關的維護責任。
聖美基街29號屬於建築群 -“望德堂坊”,文化局在巡查期間發現其存在屋頂塌陷、外牆開裂、滿佈寄生植物等嚴重缺乏維修保養的情況,遂按照《文遺法》的規定,要求業權人對建築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工作,惟業權人一直未對文化局的多次要求予以回應及實施有關工作。因此,文化局向法院申請並獲批准進入有關建築的內部,經進行安全查驗後,確認建築存在安全危險。文化局將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39條第4款及第5款的規定,對該不動產實施強制保養工程,而為實施強制保養所開展的一切工程及工作之費用須由業權人承擔,倘期限內未有繳付則根據稅務執行程序的規定強制徵收。
澳門現有147項被評定的不動產,其中大部分屬私人業權,根據《文遺法》的規定,業權人有義務適當使用其文物建築,並對其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工程或工作,以確保其保存及完整。文化局按職權監督、協調並促成業權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應負的保護和管理的責任。
文化局向全澳文物建築業權人呼籲,應切實履行法定的維護義務,倘業權人在修復工程上存在技術困難,應及時與文化局溝通,共同保護澳門珍貴文化遺產。倘公眾發現文物建築有任何受損情況,可透過“文化遺產全民通報站” (www.culturalheritage.mo/cn/report)向文化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