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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 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醫療篇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訂定了深合區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對接的基礎,有利粵澳兩地持續探索社會民生領域合作的新機制、新模式,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

醫療服務方面,《總體方案》訂明加快推進“澳門新街坊”建設,該項目內將設立衛生站,規模將參照澳門現時衛生站的設置,並參考現行衛生局資助非牟利機構提供服務的運作模式,為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提供免費的西醫門診服務。

目前,澳門與內地醫療方面的合作基礎已逐步形成。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澳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者,在醫療機構的設置與發展符合當地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情況下,可在內地以獨資形式,或與內地的醫療機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置醫療機構。同時,在中央推出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惠澳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澳門已上市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可於橫琴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

《總體方案》將進一步加強與澳門的醫療服務合作,提供便利措施,包括支持澳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於深合區設置醫療機構,聚集國際化、專業化醫療服務資源;允許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澳門註冊的藥品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臨床急需、澳門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大型醫用設備除外)的醫療器械;研究共建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增強聯合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能力。此外,具有澳門等境外資格的醫療領域專業人才依法取得境內執業資格。

未來,特區政府將按《總體方案》政策框架,持續研究推出相應措施,在逐步建構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制度體系的基礎上,有序推進各項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對接。同時,將按照《總體方案》設定的階段性目標,推動方案的落實,讓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在2024年實現與澳門有序銜接、2029年將更加完善、2035年高效運轉,共同做好建設及發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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