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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昨舉行第三十一次全體會議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三十一次全體會議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昨(23日)舉行第三十一次全體會議,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中法律體制創新,以及行政法務範疇施政工作聽取委員會的意見。委員們認同深度合作區建設是澳門重大發展機遇,對合作區內法律制度的適用、內地與澳門法律的銜接、法院的審判管轄權、仲裁等方面提出了建議。委員會主席張永春冀法諮會繼續發揮法律專業平台的作用,建言獻策,助力特區政府落實《總體方案》。

張永春指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對促進澳門經濟多元發展、豐富“一國兩制”實踐具有重要意義,《總體方案》於今年9月5日正式公佈,為深度合作區的開發開放指明了方向,當中包括透過創新法律體制,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為合作區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特區政府將按照《總體方案》的要求,圍繞深度合作區的法律體制創新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方案。

張永春表示,行政法務範疇施政工作除聚焦重點領域立法,確保推進的立法項目配合社會經濟發展外,亦將緊扣深度合作區的建設,推動制定或修訂本澳相關法律法規。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及法務局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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