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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司法獨立 堅持依法管治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9)日主持2011/2012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他在致辭時強調,維護司法獨立是實現司法公平、公正和高效的基礎,只有彰顯司法公平正義,才能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達至社會安全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緊守司法獨立的原則,堅持依法管治的理念。 2011/2012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今日下午在文化中心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院院長何超明及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特區行政會委員、主要官員、立法議員、各級法院法官、檢察官、法律界人士等出席。 行政長官表示,維護司法獨立,需要特區司法機關努力提升自我完善的能力,需要各級司法官員、司法輔助人員盡忠職守,廉潔奉公,更需要凝聚社會共識和力量,一齊促進特區法治觀念的普及和提高,努力健全法制建設。 他重申,澳門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落實高度自治的重要體現。回歸以來,司法機關在穩步改革中完善,在克服困難中發展,逐漸建成符合澳門社會實際的特區司法體系,為澳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他亦衷心感謝全體司法官員和司法輔助人員一直依法履行職責,用專業智慧和辛勤勞動,確保特區法治精神得以彰顯。 同時,行政長官指出,特區政府將全力支持司法機關優化軟件和硬件建設,推動司法培訓,提升人力資源素質,鼓勵吸收先進科技和管理方法,完善基本設施,加強區域司法交流合作,促進特區司法體系更好地發展。 澳門社會與經濟正處於轉變和發展的重要階段,他強調,特區政府決心堅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確立定位,落實依法、科學施政,加強制度化建設,同時繼續與各級司法機關共同努力,完善法律法規,優化法制環境,推動全方位法治化治理,更好地建設市民宜居宜業、社會長治久安的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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