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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門於10月8日起恢復正常辦公


行政公職局於今(7)日向公共部門發出指引,因應新冠病毒疫情的最新發展,經衛生局評估,社區感染及擴散的風險已經降低,故根據行政長官第110/CE/2021號批示,自2021年10月8日起所有公共部門恢復正常辦公及對外服務。

指引亦要求各公共部門須嚴格遵守衛生當局和行政公職局就防疫目的發出的指引,共同配合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減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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