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期海名居的管理問題,房屋局曾多次與業主代表協調及討論,有爭議的業主在房屋局協調會議中,曾共識共同籌組該樓宇的管理委員會,惟現時其中部份業主沒有按照共識,單方召集大會。房屋局促請相關業主,在顧全整體業主利益的前提下,延遲大會,盡快恢復協商,避免出現更多的紛爭,甚至“一廈兩管”的爭議。
於本年中,在房屋局、社團及議員辦的協作下,兩方業主代表早前曾共識共同籌組該樓宇的管理委員會,惟現時其中部份業主沒有按照該協調會議的共識,在本月23日單方發出分層所有人大會的召集書,將於9月3日單方舉行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及議決大廈的管理事項。對此做法房屋局表示不認同,因為現時進行單方召集不利解決紛爭,反之容易引起更大的爭拗。
上週初房屋局得悉部份業主單方召集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為此,局方即時促請各方舉行緊急會議,但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缺席,且原定共識於上週討論共同籌組管委會具體細則的會議,亦因該些業主代表拒絕出席而無法進行。
房屋局已發出通告予全體業主說明上述情況,亦於日前派員到該屋苑舉辦說明會,希望藉此提供有利問題解決的機會,以及讓業主了解情況的進展,可惜,當晩只有20戶出席,亦因為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沒有出現而未能達到商討的效果。至本月28日,該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仍未接受協調且未延遲大會。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第一次會議需要有超過分層建築物總值一半的業主出席及通過決議;倘第一次會議出席人數未符合法定要求,則需另訂日期,召開第二次會議,此次要求至少總值四分之一的業主出席,並以出席的業主的多數票作出決議。
由於大會將涉及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及大廈管理的重要事項,但仍存在著爭議,故倘單方召集於9月3日舉行的會議仍繼續召開的話,房屋局呼籲海名居的全體業主應積極關注,出席分層所有人大會,對有爭議的議程作出理性判斷,表達並行使投票權,務求達至議決能反映大部份業主的意願。
雖然直至目前,爭議的其中一方仍未接受房屋局的斡旋,但房屋局仍會按照法規賦予的職能盡最大的努力繼續協調工作,推動雙方能重新協商尋求共識。同時,房屋局亦會尊重大多數業主依法合理的意願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