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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採用局部判給及直接磋商形式判給巴士服務


「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開招標」因受司法上訴影響,以致新巴士服務模式未能如期於10月投入運作。為儘快落實巴士服務判給、保障公眾利益及回應社會對增加營運公司數量的期望,特區政府計劃採用局部判給及直接磋商的安排,把巴士服務招標中,其中四個標段判給予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維澳蓮運")及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新福利"),至於剩餘一個標段則以直接磋商形式判給予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澳巴")。 交通事務局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開招標」的最新情況。交通事務局於去年第四季為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進行公開招標,原定於現行《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在今年10月中旬屆滿後,以新的巴士營運模式服務公眾。但受到司法訴訟的因素影響,判給時間及服務開展時間因而延遲。 為減少司法判決產生的不確定因素,儘快開展新的巴士服務模式,保障公共利益,回應社會對增加營運公司數量的期望,促使巴士服務質素的提升,以及關注到澳巴現有300多名員工的就業問題,經綜合評估及分析各方面的因素及影響,特區政府計劃以局部判給及直接磋商的形式,對「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開招標」的五個標段作出判給,並就此諮詢三間參與投標公司的意見,以及向“澳巴"進行詢價。 因應是次公開招標只有三間公司遞交投標書,本澳市場上亦沒有其他巴士服務營運商參與競投,同時根據特區政府所收到的“澳巴"詢價投標書,所提供的基礎服務水平不低於詢價案卷的要求(按照「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開招標」的招標案卷文本的基礎下制定),並增加原標段意屬投標者的投標書所載的營運條件,且“澳巴"的報價低於公開招標中已獲接納的投標者,為此,在不增加公帑支出的情況下,特區政府擬把巴士服務招標中四個標段判給予“維澳蓮運"及“新福利"各兩個標段,至於剩餘的一個標段則以直接磋商形式判給予“澳巴"。 交通事務局預期,如採用局部判給及直接磋商的方案,最快可望2011年年中提供新服務模式的巴士服務。至於在過渡安排上,交通事務局正與兩巴磋商,預計延長現行批給合同期限半年至一年,以確保在新的巴士服務獲判給前,現有公共巴士服務仍能持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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