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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名居業主攜手籌組綜合管理模式的管理委員會


為推動及協助調解私人樓宇管理事務,房屋局與海名居兩方業主代表舉行多次協調會議,在街坊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及陳明金、吳在權議員辦事處協作下,海名居兩方業主代表共識舉行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議決產生樓宇管理委員會。 因應海名居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議決產生管理委員會事宜,房屋局多次與業主代表協調及討論,於8月12日,協調工作取得明顯進展,會後兩方業主代表初步共識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按樓宇管理規章之規定,以綜合管理制度籌組管理委員會,並於8月14日房屋局派員到海名居為業主舉辦專題說明會,期望透過專項的解說,從而更直接、更有效地向有關業主闡釋籌組樓宇管理委員會的程序,以及綜合管理制度之特點。 於8月18日,房屋局與海名居兩方業主代表、發展商代表、管理公司代表、街坊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代表及陳明金、吳在權議員辦事處代表承接上述之共識舉行會議。會上,房屋局呼籲海名居業主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共同籌組綜合管理模式的管理委員會,完善樓宇的管理,共謀優化居住環境之策。同時,房屋局將積極提供有利問題解決之分析及意見,促使業主能依法進行有效的樓宇管理。 最後,經過各方協商,海名居業主代表均同意會議所取得的共識,繼續跟進及商議,當中包括兩方業主同意同步舉行各子部分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發展商同意積極參與日後聯合管理機關的工作;管理公司同意作為各子部分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召集人,並且配合綜合管理制度實施的安排。 根據物業登記局資料顯示,該廈由停車場、商舖及住宅三部分所組成,合共1,921個獨立單位,三個子部分需各自成立管理委員會,並且須依法組成一個聯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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