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廉政公署揭發有公司涉嫌向財政局及社會保障基金虛報本地僱員資料,藉此向勞工事務局申請輸入或續聘外僱名額的事件,經濟財政司高度重視,已指示勞工局必須更加嚴謹審批外僱輸入及續聘申請,並加強相關監管工作。
特區政府對違法違規者絶不姑息,一旦證實存在違法或不規則聘用的情況,除可被科處罰款外,其聘用許可亦會依法被廢止,以及被剝奪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最高為期兩年;倘涉及虛假聲明或虛假文件等刑事犯罪行為,違法者尚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必須重申,申請聘用外地僱員的資料須真實,切勿作虛假申報及提供虛假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