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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單張


由於近年本澳旅遊業發展迅速,來澳旅客人數急增,使非法旅館的問題日益嚴重,並影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居住環境。為此,特區政府特別制定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並於2010年8月13日正式生效,希望能更有效地打擊非法旅館。 法務局就《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印製了宣傳單張,向市民介紹有關處罰措施及臨時措施。例如:非法提供住宿或以任何方式控制有關樓宇或單位,可被罰款20萬至80萬元;招攬他人入住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樓宇或單位,可被罰款2萬至10萬元。 市民若想了解更多有關《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單張的內容,可於法務局法律訊息站索取上述單張或於法務局網站www.dsaj.gov.mo下載。法律訊息站設於本澳多個地點,包括各衛生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各公證署、財政局、身份證明局、郵政局、勞工事務局、澳門大學、理工學院、成人教育中心、基本法推廣協會、鏡湖醫院、電力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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