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何永安今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介紹《二零二零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詳細說明報告的主要內容及開展工作的具體情況。
根據法律規定,政府的總帳目屬於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一部份,審計署的職責是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總帳目撰寫審計報告。財政局在今年5 月底交齊《二○二○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及相關資料,審計署即按規定在9月前全面完成所有工作。此外,由於財政局會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帳目”的附註,披露特區“財政儲備”的資料,包括當年度與公庫之間的資金轉移、投資損益,年終結餘,令總帳目適當反映“財政儲備”的訊息。為確保資訊的真確性,審計署會一併審視“財政儲備”的最新情況。
何永安在會上表示,關於2020年度政府帳目的具體內容,審計署檢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帳目”總收入、總開支、總資產分別達1,017億元、961億元及1,140億元,包括涵蓋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收入、40個非自治部門、13個行政自治部門、4個獨立帳目及公庫的中央帳目,以及13個行政自治部門與39個自治部門及機構的管理帳目,合共涉及574萬筆會計記錄。綜合帳目附註27所反映的“財政儲備”,結餘6,161億元,涉及156萬筆會計記錄。至於“特定機構彙總帳目”,其總收益、總費用及總資產分別達203億元、183億元及4,113億元,涵蓋8個特定機構,涉及187萬筆會計記錄。
2019年是政府首次按照新《預算綱要法》執行財務運作及編製帳目,為了配合有關轉變,審計署在國家審計署計算機技術中心的大力支援下,為《現場審計實施系統》進行全面的升級改造。經過去年一系列的審計工作實踐及系統調校後,最終版本在本年度完成驗收及投入使用,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效率與準確度。
在向行政長官提交《二○二○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之前,審計署已通過既定的複核程序,概括所有顯著的審計風險及完成所有審計程序。上述工作都由獨立的內審單位完成內部審計,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穩妥的質量基礎。
審計結果顯示,相關財務報表已依法編製,同時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適用的制度下,特區政府在2020年全年的執行或營運結果,以及在截至該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因此審計長決定對《二○二○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作出無保留的審計意見。
《二零二零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已送呈行政長官,並送交立法會,以及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介紹。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審計署免費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