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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法案主要內容:

一、整合教育範疇三個基金

為整合資源、精簡公共行政架構,特區政府建議修訂第9/2006號法律及第10/2017號法律,之後將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設立一個教育範疇自治基金,取代現有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以全面統籌、協調向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範疇的機構、團體、個人提供資助和學生福利。

二、理順確認教育界別法人及相關工作的負責實體

法案建議廢止第9/2006號法律關於教育委員會的條文,透過行政法規,將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教育範疇諮詢組織。

三、調整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對高等教育制度的適用

為配合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的特殊性,法案在現行第10/2017號法律基礎上,規定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可不具有一般公立高等院校的行政及財政自主權,並可在專有法規中就若干事宜訂定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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