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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第2場公眾諮詢會

公監辦舉辦第二場《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公監辦”)於本月13日就《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了第二場公眾諮詢會,公監辦陳海帆主任、廖志漢副主任和趙淵職務主管出席會議聽取市民意見。八十多名市民出席了諮詢會,其中十人在會上就諮詢文本內容發表意見和建議。

發言市民普遍認同設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目的、所訂原則及採用“集中監督”模式。有多位市民對企業子孫公司的成立及監督、企業財務及營運資訊的透明度和績效評核制度等表達關注,提出建立數字化監管平台、引入第三方評審和將社會責任納入評核標準等意見和建議。

陳海帆主任回應時表示,有關法律制度是對公共資本企業作原則性規範,未來主管部門將制定指引和規範,並構建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監管體系,而子孫公司的成立須經過特定程序,該等公司亦須依法完善內部治理制度,接受出資人監管。此外,政府將進一步加強企業資訊的透明度,包括建議公開政府委任的機關成員之薪酬資料和企業評核結果,主管部門在制定評核標準時將按企業的宗旨、規模及所營事業等充分考量其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作為績效評核的要素。

陳海帆主任感謝市民積極建言,公監辦將認真分析所有意見和建議,作為草擬法案文本的重要參考資料。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期至2021年12月18日結束,兩場公眾諮詢會及三場專場諮詢會已順利完成,公監辦歡迎市民在諮詢期內繼續透過網上填寫意見表、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的方式發表意見及建議,詳情可瀏覽公監辦網頁(www.gpsap.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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