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稽查人員聯同治安警察局警員昨天(九月二十日)到位於澳門美副將大馬路一間工業大廈內的體育會進行封場行動,相關場所負責人涉嫌以"體育會"為名、在會址內無牌經營桌球室業務,雖曾被檢控罰款但仍繼續無牌經營相關業務,最終民署聯同治安警察局決定採取本次封場行動。 民署接獲巿民及相關政府部門多次舉報,指出上述場所涉嫌在會址內無牌經營桌球室業務,經民署稽查人員現場巡查發現舉報屬實並已即時作出檢控,該場所負責人涉嫌違反第47/98/M號法令有關未持有經營有關業務所需之有效許可或准照的規定,一經定罪,可處最高三十萬罰金。 根據資料顯示,場所負責人曾被檢控並繳交了澳門幣二萬元罰款,惟有關場所仍繼續無牌經營桌球室業務,基於法治精神及公眾利益,相關部門決定採取封場行動,並向業界作出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