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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記者會快訊(維護國安法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 守法的市民毋需擔心)—


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特區政府於2009年頒佈《維護國家安全法》至今已逾10年。基於國際形勢變化、地區安全要求和新的國際規範等因素,政府會適當修改國安法條文內容,以配合社會的發展,保安司將開展修訂有關法律的諮詢工作。

行政長官指出,現時澳門《國家安全法》的條文,一部份是參考其他地區,另一部份源自《刑法典》。澳門要與時俱進,根據現時的國際形勢、國家及鄰埠國安法的相關條文,對本身的《國家安全法》作出調整,與國家的國安法相適應。行政長官重申,政府必定會嚴謹修改國安法,訂定更清晰的條文。維護國安法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而守法的市民是毋需擔心的。

另外,有傳媒關注現正進行諮詢的工會法是否應列明罷工權或集體談判權,行政長官表示,基本法已賦予了這兩項權利,在未有工會法法案之前, 集體談判權已存在,所以工會法的大方向是如何組織工會,透過工會法保護自己的權益,而非其運作模式,相關諮詢文本也寫得很清楚。歡迎市民在諮詢期間提出意見,政府會把意見寫入總結報告,然後才草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