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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方案的若干解釋


在對「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草案文本的修訂過程中,衛生局向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提交了法律技術及控煙措施方案等資料供討論和參考之用。 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日前透露的「新方案」中, 衛生局曾建議日後由行政長官作出批示即可對「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進行檢討。但鑒於上述建議不符合立法會去年剛通過的《關於訂立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即俗稱“立法法”)的規定,故將取消該建議。 衛生局強調,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日前透露的「新方案」,只是工作文本,其內提出的並非單一方案,也未作最终定案,更不會存在預設立場。衛生局將繼續以開放態度與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深入討論,尋求最大共識,以便制定出一個既可保障大眾健康又能合乎澳門現實情況以及獲業界接受的方案。 至於應否設立吸煙區以及所設定的比例範圍,衛生局將與相關的權威科研機構共同探討,必要時會在操作層面向娛樂業界諮詢可行性的意見,以便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標準。另外,禁煙的設置條件和相關要求,亦將由有關當局作深入研究。 值得指出的是,世界上許多地區均允許博彩娛樂場(俗稱“賭場”)設立吸煙區,博彩旅遊業又是澳門的龍頭產業,在保障公眾健康優先前提下,也必須兼顧博彩娛樂場和其它娛樂場所的經營特點,以便在各個方面取得適當平衡。所以,衛生局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立法原則,對該草案文本提出多次修訂,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使該草案本文能早日被立法會通過成為正式法律。這樣澳門便能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即實施室內至少90%禁煙的規定,保護公眾免受二手煙害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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