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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特區政府貫徹尊重新聞自由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31)日重申,在特區政府過去10年的工作中,以及第三屆政府上任以來,都非常尊重廣大傳播媒介及確保新聞自由,在其首份施政報告中也明確指出此項大原則。 崔世安在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表示,政府就社會近日關心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見;他指出,多年來公務人員及團體均提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經常遇到一些不愉快的經驗,包括醫護人員及醫院工友也受過人身攻擊及傷害。法案正是希望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受到保障,使其工作更有成效。 崔世安強調,第三屆政府上任以來,秉持尊重廣大傳媒及遵守新聞自由的大原則,在《出版法》及《廣播法》的修訂和諮詢中,也是以保護新聞自由為首要的原則,支持本地傳媒與時俱進。 他表示,《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現已在立法會委員會中討論,政府非常樂意聽取立法會委員會的意見及建議,既要做好廣大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的法律支援制度,也不會妨礙新聞自由;尋求兩者之間的平衡,是政府及立法會的重要工作。 另外,對於過去多年已登記輪候經濟房屋的12,000多個家團,崔世安認為,特區政府有責任提供房屋予這些人士居住,並會加快興建樓宇,讓這些已輪候多時的家團盡快「上樓」。 崔世安續說,現時的諮詢機制包括運輸工務司、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及房屋局等會為公共房屋訂定新價格及批給標準,日後新的申請經屋輪候者,就會根據新標準審批。但原已輪候的12,000多個家團,除了已購買房屋者,將會按原有的準則處理,不會混為一談。 崔世安又表示,特區政府已根據合約,向永寧廣場經屋發展商回購125個回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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