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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伯源: 特區政府有序推行社會保障制度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今(29)日表示,特區政府致力有序推行社會保障制度。修訂《社會保障制度》法案目前正由立法會作細則性審議,政府期望法案能於明年1月1日生效實施。 譚伯源上午出席「佛山--澳門CEPA合作交流會」後接受訪問時表示,經與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十多次會議,充分溝通和交換意見後,政府將於日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的修訂文本,以便盡快交由立法會安排在全體大會作細則性審議通過。 他指出,修訂文本中將維持「申請加入社保制度的人士在提出申請前一年需符合在澳門居住滿183日」的原則;但對如何認定居澳183日的條件會較第二層社會保障制度(中央公積金制度)的規定有所放寬,即加入若干更加符合實際環境的規定,如基於人道理由或具體原因,行政長官可以酌情認定其居澳日期為足夠。 譚伯源表示,待立法會於10月復會後,會盡快將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他強調,無論法案何時獲通過,均不會影響政府於今年8、9月份啟動第二層社保制度的運作。特區政府將於本月底向合資格的澳門永久性居民的中央儲蓄帳戶注資,8月份開始,65歲或以上及其他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可以申請提取其帳戶內的啟動資金。 對於有居民憂慮未來社保基金的負擔問題,譚伯源強調,目前社會各方對逐步提升社保的供款額已有一定共識,政府亦保證會投入足夠的資源,維持社保制度的穩定性和持續發展。政府也可以通過調整源自博彩稅收的款額比例,加強在社保方面的投入,因此居民無需擔心。 在被問及最低工資立法問題時,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現時的態度和責任是推動勞資雙方和社會各方意見的協調,希望盡快可以達致一定程度的共識。
他指出,眾所周知,在最低工資問題上要取得全面或一致接受的共識是非常困難的,政府會根據國際上一般的做法,希望在社會上可以達到一定程度共識的基礎上再作出推進。政府會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或其他途徑和方式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