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十七歲青年被多名男子圍毆至重傷,案件已由警方移送檢察院偵辦。
偵查措施初步顯示,案發當日晚上,被害人與朋友途經文化中心廣場因觀望數名人士口角而被相關人士追截、指罵及圍毆,其時,一名男子涉嫌用滑板襲擊被害人的頭部致其顱骨骨折並昏迷,隨後,被害人的朋友報警並將被害人送醫院救治。
該案中,警方先後截獲多名涉案男子,目前尚有涉案人士在逃。
經初步偵查,其中一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38條d)項結合第140條及第129條第2款c)項規定及處罰的“加重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倘罪名成立,行為人可被判處最高十三年徒刑;另外三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37條結合第140條及第129條第2款c)項規定及處罰的“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倘罪名成立,各行為人可被判處最高四年徒刑。
經對有關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及惡劣情節,尤其是相關嫌犯僅受微不足道的動機驅使而作出傷害他人身體的嚴重行為,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首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並對其餘三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禁止離境、禁止接觸被害人及其家人等系列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並依法追緝其他涉案人士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