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一直銳意推動完善澳門城市規劃體系工作,為進一步深化澳門城市規劃編制及管理體系的研究,加快建立現代化的澳門城市規劃法律體系、行政體系及運作體系,以配合社會發展,運輸工務司於去年委託了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屬下的城市發展研究中心開展「澳門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研究」。研究團隊今日(二十五日)和本澳專業團體、基層社團代表進行工作坊,就構建澳門城市規劃體系過程中影響深遠的城市規劃委員會、法定規劃及公眾參與三個重大議題展開討論。研究報告將於今年內提交特區政府。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於工作坊上致詞時表示,社會各界一直關注本澳的城市規劃工作,特別是關注如何落實規劃,而規劃的落實有賴城市規劃體系的完善,特區政府將於明年啟動城市規劃法的起草工作,是項研究乃完善城規法制體系的一項重要前期工作,研究報告向規劃部門提供了很好的參考,有利於順利推進城規法的起草、立法工作。他並強調研究涉及的多項重要議題,政府稍後還會透過不同的形式諮詢社會意見,務求做到城市規劃中「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的要求。 廣東省城市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團隊為入了解本澳城市規劃體系的發展特徵和存在問題,在過去一年內多次來澳進行調研,並曾於今年先後兩次和本澳規劃部門、專業團體、基層社團透過工作坊就城市規劃委員會、法定規劃及公眾參與三個重大議題展開前期諮詢。 研究建議設立過渡型城規會
法定規劃設兩層分階段諮詢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職能及構成是決定規劃體系運作的重要因素。對城規會的組成及類型,研究團隊認同工作坊的意見,建議澳門宜建立過渡型的城市規劃委員會,由初期的諮詢型最終過渡至決策型,成員由專家學者、公眾代表及政府代表組成,而政府代表所佔比例少於一半,建議該委員會需建立信息透明制度、迴避制度,政府對委員會的意見不論接受與否都必須給予回應。 法定規劃是構建城市規劃體系的核心,研究團隊在綜合工作坊意見後建議澳門設立「澳門總體城市規劃」及「分區法定圖則」兩個層面的法定規劃,透過總體規劃加強對城市整體發展格局的管理,同時,透過法定圖則落實對具體地塊的開發控制要求。 公眾參與是現代城市規劃工作一個重要的組成部份,研究團隊認同工作坊的意見,建議不論是「澳門總體城市規劃」還是「分區法定圖則」,均需要分階段進行公眾諮詢,諮詢的對象應是廣泛面向社會不同階層,透過公示、工作坊、公眾論壇、專家論證等不同的公開諮詢形式,收集意見,政府並需要對該等意見作出回應。 在工作坊上,與會的社團代表就研究團隊的建議再作深入探討。而政府稍後也會就研究所提出的議題和建議展開深入諮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