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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港澳民航當局簽署《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

中國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民航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2021年11月30日在深圳就聯合維修管理合作簽訂了《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

為抓住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所帶來的機遇,促進三地民航維修業融合發展,中國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民航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今天(11月30日)於深圳簽訂了《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

合作安排簽署後,三地民航當局可為航空器維修單位減少重覆的技術檢查和測試而帶來的工作及經濟負擔,亦能讓三地航空業界在選擇維修單位時提供更大的便利。此外,安排的簽定亦能促進三地的人員流動,拓寬航空維修領域專業資格互認,便利三地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在三地的飛機維修機構工作,以達致資源共享、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的航空發展。

在建立及保持相同持續適航性的緊密合作上,三地民航當局早於2001年已開始構建聯合維修管理平台,並分別於2006年及2013年就航空器維修單位批准及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的互相認可合作簽署了協議,推動三地在民用航空安全的管理,實現合作共嬴發展。

《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簽署儀式於今午三時半在深圳舉行,簽署代表為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胡振江、香港特別行政區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局長陳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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