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和文化局就旅遊宣傳、打擊非法旅館及世遺區環境等方面,回覆立法議員的書面質詢。 旅遊局局長安棟樑回覆議員陳明金的質詢時表示,澳門回歸後到訪旅客人數持續攀升,除因為澳門本身的飛速發展外,結集政府、業界以及民間各方面的宣傳推廣工作亦起著一定的催化作用。 而當局在選擇宣傳推廣的合作伙伴方面,一直於主要及具有潛力的市場中,挑選一些具規模及高滲透力之主流媒體及旅遊業界代表合作,以確保宣傳推廣的成本效益達至最大值。 為確保宣傳推廣經費運用得宜,旅遊局一直密切監察投放之宣傳經費與該市場訪澳旅客數量之變化。但值得注意的是,投放的宣傳經費與該市場訪澳旅客數目的增減不一定成正比,因為宣傳推廣乃一長線投資,而且旅遊的屬性受制於很多外在、不能控制的客觀因素。 另外,安棟樑回覆議員吳在權有關打擊非法旅館的質詢時表示,旅遊局對於有證據證明有關人士在住宅單位非法經營旅館業務,一直都適用第16/96/M號法令予以監管和處罰,但所涉及的條文並不完全明確清晰,在行政法院與中級法院之間、中級法院的法官之間以及駐中級法院的檢察官亦存在不同見解。 同時,在實務上仍存在「入屋」取證困難、防範措施不足、調查工具不足及罰款過輕等一系列問題,其中「入屋」困難的問題尤其顯著。由2009年3月5日至2010年5月10日,共進行了167次聯合巡查行動,巡查單位總數1,126次,其中僅268次成功進入單位(佔23.8%),當中只有153次(佔13.6%)巡查的單位涉嫌被用作經營非法旅館活動。 安棟樑表示,對涉嫌單位發出查封令,須先確定相關違反者之身份,由於辨認經營非法旅館業務者之身份存在困難,故需時查找違反者並確定其身份,方可按照程序在報章上刊登通知令。此外,《禁止經營非法旅館》法案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故現時打擊非法旅館跨部門工作小組仍繼續以過往的模式運作,進行聯合巡查。 文化局代局長王世紅回覆議員麥瑞權的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一向相當重視世遺區環境的改善工作,並加大宣傳推廣,吸引旅客到訪以帶動商機。政府亦推出多項政策,在財政上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及延續具傳統特色的行業,以及資助樓宇的維修工作。對於具特色的建築物,政府亦積極與業權人商討合作進行建築的保護及合理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