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021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已於本年9月23日起正式生效,為加強業界對法規的認識,以推廣相關設施的安全要求,環境保護局日前舉辦工作坊,向業界介紹有關法規的主要內容並作交流。
法規加強對燃氣設施的保護和安全性,禁止安裝無煙道式燃氣熱水爐,要求燃氣設施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須定期檢查其單位及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燃氣設施。此外,規定設備在設計或安裝上須符合法規所引用的國家或國際標準。
各燃氣公司代表均有出席工作坊,環保局在會上介紹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燃氣設施的功率限制、燃氣管道及器具的安裝及要求,以及須定期對燃氣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每次不超過12個月)。環保局亦與業界在會上進行交流,以冀在實際操作時更好地落實,以及加強對燃氣設施安全要求的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