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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呼籲各飲食業場所注意食物安全


衛生局在跟進7月9日公佈的一宗懷疑食物中毒事件時,檢測到對相關餐廳的食物樣本蠟樣芽胞桿菌超標,提示該餐廳食物保存不當。衛生局呼籲各飲食業場所向餐廳工作人員作出指引,以確保食物安全。 該宗食物中毒事件涉及一家5口人,於7月3日晚9時左右進食了連勝馬路一咖啡美食的外賣海鮮焗意粉等食物後, 於次日及5日相繼出現腹痛、腹瀉、嘔吐、發熱等病徴。病人經診治後已逐漸康復,大便樣本未檢測到致病菌。衛生局人員在5日檢查該餐廳時發現該餐廳將食物炸好後在室溫中存放一段時間,需要時才再焗熱供應。檢驗發現,餐廳存放的吉列炸排骨和炸海鮮兩種食物蠟樣芽胞桿菌超標,提示食物保存不當。唯食物檢測到的致病菌和病人臨床表現不符,可能並非引起病人症狀的致病菌。 衛生局表示飲食業界盛行將食物預先煮熟存放,供應給顧客前再翻熱加工。由於,預先煮熟的食物存放不當時很容易引起交叉污染、細菌繁殖和產生毒素; 而有些毒素耐熱,一旦在食物中產生,再加熱亦不能使其毒性消除。故應特別注意將食物在安全的溫度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並注意翻熱食物至中心溫度達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才可向顧客供應。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應選擇有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食肆,如對食物衛生狀況有疑慮,應停止食用以保健康;各飲食業場所應遵循世衛組織“食品安全五要點”建議:一、保持清潔;二、生熟分開;三、徹底煮熟;四、在安全的溫度下保存食物;五、使用安全的水及食物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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