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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政府與國家生態環境部簽署《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合作安排》

在行政長官賀一誠見證下,國家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及澳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雙方簽署《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合作安排》。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生態環境部簽署《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安排》),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支持澳門特區對接國家環境保護政策,進一步深化內地與澳門特區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交流和合作。

在行政長官賀一誠見證下,簽署儀式於今日(12月16日)在政府總部舉行,《安排》由澳門特區運輸工務司羅立文司長及國家生態環境部黃潤秋部長代表雙方簽署。《安排》的主要內容包括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綠色灣區建設、低碳節能、環境保護規劃、環境污染防治、國際環境公約履約、固體廢物處理、環保產業及宣傳培訓等。

同時,國家生態環境部黃潤秋部長主講國情講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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