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17號行政法規〈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行政法規草案。
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對醫療人員專業範疇的規定,特區政府更新第5/2017號行政法規《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附件表一所規定的自然人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醫療專業名稱,新增中藥師及營養師,將原來的診療輔助技術員修訂為醫務化驗師及放射師,治療師修訂為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足部診療及運動醫學範疇的治療師,而保險金額的下限則維持不變。
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