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涉嫌詐騙的本澳裝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在內地被捕並移交本澳,現時,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初步案情顯示,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間,嫌犯涉嫌偽造工程合同及勞務合同,分別向兩名內地人士提議合作承包本澳地盤裝修工程及協助辦理內地勞務人員來澳工作,其要求兩名被害人支付合共約三百萬元人民幣費用,惟被害人付款後再無有關工程項目的任何消息。為此,經向相關勞務公司查詢,兩名被害人發覺被騙並報警揭發事件。
經初步偵查,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及第4款a項,結合第196條b項規定及處罰的兩項“相當巨額詐騙罪”,倘罪名成立,每項罪名可被判處最高至十年徒刑。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考慮到嫌犯曾潛逃內地及涉案金額巨大,為防範嫌犯逃離本澳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依法繼續對案件進行後續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