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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到過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的入境人士須接受醫學觀察

第027/A/SS/2022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1月14日6時起,所有過去14天曾經到過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 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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