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特區政府積極完善服務質素


行政暨公職局代局長楊儉儀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現時,特區政府共有468項服務得到認可,隨著取得服務承諾認可的服務數量不斷增加,不同部門之間便能夠形成相互配合的關係,並在覆審制度的持續監督下,服務質素亦將不斷完善。 她指出,服務承諾計劃是為優化澳門特區各公共部門及實體所提供的服務而制定的一項策略性措施。服務承諾不僅單靠服務質量指標以衡量服務的績效,還依靠服務承諾認可制度中「策劃」、「準備及執行」、「市民反饋」和「完善」四個循環階段的評審準則提升服務質素。 事實上,根據評審準則對服務質量指標的要求,除了需要就指標的達標率進行測量外,還會從指標的質素、操作性、公佈方式、檢討、持續改進等不同層面進行規範。對於涉及跨部門的服務,評審準則在「與業務伙伴的溝通」方面,要求部門需要因應服務承諾的發展,與業務伙伴設立溝通合作機制。 另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亦回覆了立法議員麥瑞權的書面質詢。他指出,為履行監督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管理政策措施的適用情況,當局一直跟進工作表現評核的實施及相關事宜;並依據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人員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第二十四條規定,收集公共部門及實體年度評核結果作綜合整理及分析。 據統計,2005至2008年度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獲「優異」評語共1,997人,約佔被評核人員總數3.8%;「評核諮詢委員會」介入宗數共201宗,約佔被評核人數總數0.4%;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填回對主管工作表現發表意見的問卷,約佔被評核人員總數20.7%。此外,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填回自我評核表共5,091份,當中自我評核評語與被評核評語相同數目則有3,103份,約佔61%。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366/IV/2010; 267/IV/2010。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