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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萬六空置住宅單位之統計標準


就社會關注26,000個空置住宅單位的統計標準,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是依據兩大原則:當月的耗電量少於或等於10度;或已獲發使用准照 (即俗稱的“入伙紙”) 但沒有電錶 (即沒有電力公司的供電專營合同)之單位。 另一方面,關注到社會對政府的批則進度,土地工務運輸局已積極有序地優化相關工作程序,根據百分之百的取樣統計結果顯示,由2008年4月實施優化流程至今年1月,“建築、擴建工程”的審批天數,由平均193天,縮減至95天,減幅為51%,低於法定時間的105天。至於“更改、合法化、拆卸、維修工程”的批則,由過往的148天,縮減至69天(法定時間75天),減幅達54%。至於加急個案、簡單裝修、一站式工程准照的延期與續期的平均審批天數,由20天減至17天,減幅為14%。 今年下半年,局方將繼續推出更多簡化申請的表格化服務,以及研究利用不同的方法減少申請個案的來回處理,進一步提升批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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