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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第一期本地項目申請結果


為鼓勵澳門居民終身學習,持續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改善生活素質,特區政府於本年7月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居民可使用上限為澳門幣5,000元的資助參加持續進修。 機構遞交資料過程順暢 根據第16/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於7月5日至25日期間接受本地機構提出的項目申請,並最遲於9月14日公佈審批結果。由於教育暨青年局在籌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過程中,和參與機構有著良好的溝通,各機構都能清晰掌握申請的規定及要求,遞交資料過程順暢。為讓居民能夠盡快使用該計劃的資助進修,教育暨青年局增派人員加快審批進度,並於日前完成本期的本地課程審批工作。 本期共有143所本地機構提出申請,包括48所持續教育機構、9所高等教育機構、3個公共實體、48個社團、35個具培訓及教育職能的實體,提出合共3,995項的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申請。其中,持續教育課程涵蓋管理、電腦、語言、金融財務、設計、旅遊會展、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博雅教育、駕駛實習等類型;高等教育課程涵蓋語言翻譯、資訊科技、藝術、法律、醫學、體育運動、管理、旅遊會展、文學、傳播、金融財務、心理等專業;證照考試則涵蓋電腦、烹飪、舞蹈、語言及會計等範疇。教育暨青年局經分析評審後,135所機構提出的3,995項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申請,有3,765個項目符合資助規定而獲得批准,合共可提供超過88,000個學習名額。 居民可使用進修資助報讀課程 上述獲批准的課程名單已於教育暨青年局網頁公佈,居民可通過該局網頁查閱首批獲批准的機構及其舉辦的項目。有興趣報讀課程的居民,只須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直接到舉辦機構報讀有關課程,便可使用其個人進修帳戶內的5,000元支付學習費用。在完成辦理報名手續後,機構將會列印一式兩份的收據,居民核實收據上的資料無誤後,於收據上簽名確認並交予機構存檔;機構則於另一份收據上蓋印確認,交予居民。對已登記電郵地址或手提電話的居民,將會收到電郵或短訊,讓居民知悉已報讀課程的收費及進修帳戶的餘額。 報名注意事項 如報名的居民未滿18歲,應填寫專用的報名表格,其中應具該居民父母或監護人為同意有關報名而作出的簽署。倘居民未能親身報名,可委託代辦人前往報名,代辦人於協助別人報名時須出示其本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報名居民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由其簽署的委託文件,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此外,截至目前為止,教育暨青年局也接獲近百個外地項目的申請個案,教育暨青年局將於完成審批後向申請人作出通知。 如欲了解"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各項詳細資料,請瀏覽教育暨青年局網頁www.dsej.gov.mo,亦可致電該計劃查詢熱線2842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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