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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補充協議七享受會展出入境簽註便利措施的 展會活動名單的收集辦法


為落實內地與澳門兩地會展產業進一步的合作,藉以推動兩地經濟發展和經貿交流,雙方簽署的〈《安排》補充協議七〉,其中提及"內地有關部門將為內地參展人員辦理赴澳門出入境證件及簽註提供便利,以便內地企業和人員參加在澳門舉辦的會展活動",早前雙方已成功落實有關措施的具體實施方案。經濟局已通報相關行業協會,並於網頁向公眾發佈有關具體實施方案及會展活動的名單收集辦法。由於收集下一年度之展會名單期限已於7月1日開始,並將於8月31日結束,故此,各行業協會及主辦機構,如欲提交有關下一年度的展會資料以享受該簽註便利措施,請於限期內向經濟局提交申請。 有關具體申請程序之詳情,請瀏覽經濟局網頁,點撃"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項下:"內地參展人員赴澳便利措施"。此外,亦可親臨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樓經濟局綜合接待中心索取相關資料及表格。倘有查詢,請致電經濟局產業發展廳李小姐(8597 2159)或莊小姐(8597 2650)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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