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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回覆議員有關出入境管理及學歷認可的書面質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及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分別回覆了立法議員區錦新及陳偉智的書面質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關於內地人士持有多次往返澳門之證件事宜,據澳門治安警察局了解,質詢中所指人士多數是持3個月多次往返的「探親簽注」的內地居民。治安警察局作為一個執行機構,須依法執行出入境管理工作,而現行法律及法規對他們每天多次往返珠澳兩地的行為並沒有作出限制。因此,他們有權利每天多次往返珠澳兩地。 治安警察局與內地公安機關一直有通報機制,若有證據顯示有相關人士在澳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必定會向有關方面作出通報。 關於澳門特區政府有意要求某些國家的國民必須事先取得簽證方可入境的事宜,鑒於此屬一項全新措施,需詳細策劃及研究,目前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已與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共同有序地進行了相關工作,並取得相當進展,可望於本年下半年實施,屆時將會向公眾發佈有關詳情。 另外,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素梅回覆立法議員陳偉智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對於是否須設立由政府和學術機構組成的學歷及資歷評審組織,特區政府歡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見。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會因應社會發展和需要,總結經驗,慎重研究可行方案。 目前本地區的醫生、核數師、工程師、會計師和律師等涉及高等教育學歷的專業認證執業制度,具有一定公信力和認受性。社會工作認證制度的研究亦接近尾聲,旅遊學院自2001年開始陸續展開一系列國際或本地區認證課程或前期計劃,訂定職業技能標準和進行多元化的職業培訓,也取得一定成績。特區政府對各領域專業認證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持開放態度,願意聽取各方意見,並審慎予以研究。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105/IV /2010,104/IV/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