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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院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入學 試典試委員會聲明


為法院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入學試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負責舉辦,知識試已於2011年5月8日舉行,典試委員會於6月30日分別於培訓中心網頁(www.cfjj.gov.mo)及培訓中心於南灣羅保博士街國際銀行大廈18樓的辦事處發出通告公佈了知識試成績,成績合格者可參加第一階段心理測驗。該通告上列明了投考人編號、姓名、心理測驗地點、投考人所聲明的作答語言,同時,亦列明了第一階段心理測驗於2011年7月30日下午2時開始,投考人應帶同身份證明文件於考試開始前半小時(下午1時30分)到達指定考試地點報到,否則即被淘汰。
於2011年7月30日下午,與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合作、負責操作心理測驗的行政暨公職局人員根據典試委員會上述通告的指示,並根據澳門電訊141報時訊號準時於下午1時30分關上所有考試地點的大門,遲到者不得入場。
基於各考試地點在1時30分準時關門後有多名遲到者未獲准進入考場而在場外表示不滿並要求當局解釋,為了讓公眾知悉整體情況,典試委員會謹此發出聲明,所有行政暨公職局的工作人員均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所有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入學試的投考人均自6月30日起已透過相關通告知悉到考場報到的時間及遲到者將被淘汰的規定。典試委員會規定投考人於考試開始前半小時到場,目的是讓投考人做好測驗前的準備,同時,於半小時內由監考人員執行測驗前的一系列程序,包括確認投考人身份、宣讀投考人須知及心理測驗規則與注意事項、點算出席人數等,因此,有必要要求所有投考人於1時30分前到達指定考試地點。事實上,獲准參加心理測驗的投考人有1660人,絶大部份的投考人均準時到達考試地點報到及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