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表示,特區政府按計劃和有序地推行一系列的公職法律改革措施,其中為配合《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律的生效而推行的中央人事管理,該局現積極進行前期工作,包括調查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計劃,設立試題庫,擴大公共行政人才評估中心的規模,優化相關的資訊系統等,待法規公佈後便會按照法律規定,統籌和開展公共部門招聘和甄選的工作。 朱偉幹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有關中央招聘制度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是公務人員職業發展的重要法律規範,而且該法律更延伸至以個人勞動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使公務人員的福利和待遇逐漸趨向統一化。與此同時,法律更規範了招聘和甄選程序,並把入職和晉級納入中央人事管理。 此外,朱偉幹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有關公職人員職程的書面回覆時表示,《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為處於職程頂點的人員引入晉升及延長職業生涯的激勵措施,隨著新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實施,民政總署稽查職程增加了第三職等共4個職階,最高職階薪俸點提升至300點。 他指出,民政總署已積極為處於職程頂點的現職首席稽查進行新職程的轉入手續,且已獲行政暨公職局確認,其等可轉入「特級監督」第二職階,薪俸為250點。另外,他表示特區政府現正就合同制度進行修訂,並擬就合同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生效和續期,培訓、合同終止以及過渡規定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讓權利義務基本達至統一。 朱偉幹補充,對於公務人員的司法援助制度,行政當局已收集及整理各範疇的諮詢意見,正處於法律草擬的最後階段,並會展開立法程序。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220/IV/2010; 194/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