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政府力求為市民創設優質通訊服務


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在回覆立法議員何潤生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使電信及資訊科技在本澳能更廣泛地得到應用,特區政府開展「無線寬頻系統」計劃,利用無線寬頻技術向市民及遊客提供無線寬頻接入服務,預計今年上半年可向居民和遊客提供服務。 他指出,取得本澳互聯網牌照的21個營運商中,大部份為互聯網內容提供者,只有少數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是次「無線寬頻系統」計劃的建設招標,主要是為特區政府提供有關設備,持有互聯網牌照的營運商不一定同時兼營系統整合的業務,故相信有關營運商會因應本身所經營業務的發展方向而決定是否參與競投。 此外,該局將於年內聘請專業顧問公司,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深化研究工作,訂定具前瞻性和符合發展所需的資訊科技政策和措施,亦會藉著電信和資訊科技的普及和應用,為本澳各行業創造更佳的營商環境,以期持續地推動有關產業朝更開放及健康的方向發展。 陶永強在回覆關翠杏及何潤生議員的另外兩份書面質詢時表示,去年底,特區政府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訂《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使本地及國際租賃線路服務和轉送服務即時開放,其餘固網服務則維持專營至2011年12月31日,即從2012年開始,澳門電訊的專營權將結束,而本澳的電信服務將全面開放。 在上述合同中,多項條文已為全面開放本地電信市場作好準備,容許行政當局提前引入一些措施,以期增加本澳電信業無論在服務或網絡方面的競爭,從而創設更公平有效的競爭環境,當中的「5+5」條款並非專營權的延續,政府是基於維護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參照國際上的慣常做法,讓原有電信營運商繼續經營,以確保本澳電信服務穩定和無間斷。 除有序開放電信服務外,亦計劃訂定相關法規及透過發牌制度,引進投資於本澳建設及經營電信網絡,相關工作經已展開。與此同時,合同中已規定澳門電訊必須讓其他公共電信服務經營者接入至其電信網絡,包括特許網絡,以及使用特許管道,有利其他經營者可更快推出服務,加速競爭。 對於經營競爭性服務方面,澳門電訊將與獲批准提供該等服務的其他實體等同對待,受屆時生效的法例所規範,並不存在任何澳門電訊優於其他實體的條款與條件。 特區政府將繼續營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透過市場調節,盡量避免出現壟斷市場的局面,並致力保障市民的權益,維護電信業的健康營商環境,引入更新、更便捷的電信服務,在推動整體社會持續發展的同時,讓市民可使用優質、創新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 49/IV/2010、88/IV/2010、101/IV/2010。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