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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教育通則》公開諮詢講解會


澳門經濟、社會及文化的快速發展,對居民質素及人才培養提出新的要求,持續教育正是回應社會發展及建構終身學習社會的重要途徑。 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將"持續教育"視為正規教育以外的一種重要的教育類型,包括家庭教育、回歸教育、社區教育、職業培訓及其他教育活動,是對正規教育的補充和發展。在實施超過十六年的《成人教育之組織及發展總框架》的基礎上制定《持續教育通則》,其目的是訂定上述各類教育的目標、範圍、實施模式,以及對開辦持續教育的實體作出清晰規範,讓各類持續教育活動能有較清晰的發展方向。 《持續教育通則》為一規範性法規,日後將會根據此法規推出更具操作性的《私立持續教育機構執照發出和運作制度》、《回歸教育課程框架》及《回歸教育標準評核》等補充法規,從而進一步完善持續教育體系,使持續教育在法規的支持下得以更健康的發展。 為廣泛徵詢社會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及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讓業界更了解草案的內容,教育暨青年局將於7月25日至9月30日進行公開諮詢,並於7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時,在教青局1樓仲尼堂舉行公開諮詢講解會。該局將以講解會、電話、傳真、電郵、郵寄及直接遞交等多種方式收集市民對有關通則的意見。徵詢意見稿已上載教青局網頁。 如有任何查詢,可派員與教青局教育廳延續教育處彭先生聯絡,電話:83972336或829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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