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浙江省杭州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的規定作出公告,自2022年2月2日早上1時起,擬乘搭浙江省杭州市來澳航班的人士,乘機時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其他有關杭州市或內地其他區域的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浙江省杭州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的規定作出公告,自2022年2月2日早上1時起,擬乘搭浙江省杭州市來澳航班的人士,乘機時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其他有關杭州市或內地其他區域的防疫措施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