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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要求接種疫苗後才能登上來澳民用交通工具的做法適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接種疫苗可有效減低感染後出現重症和死亡風險,基於全球疫情嚴峻,經過評估,要求12歲或以上人士已完成新冠疫苗初種系列接種後14天且最後一劑在7個月內接種,才可登上由香港或台灣前來澳門的民用交通工具,此措施是適當的,澳門的醫療體系才能得到保障。

如果接種兩劑疫苗已超過7個月,如符合接種要求是需要接種加強劑的,但如果基於身體或身處當地的政策等原因,而不允許接種第三劑或更多劑次,則需要出示相關證明。而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在疫情下,所有入境人士需滿足當局一些要求,例如健康申報或出示疫苗接種證明等才能入境。同時,目前並沒有收到因爲相關政策而未能返澳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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