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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放寬日本山梨、山形縣食品進口申請


經評估日本福島事件現況及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食品安全統籌小組下設技術小組決定,放寬來自日本山梨縣及山形縣食品的進口申請,但必須同時提供附加證明文件;其餘仍被暫緩處理食品進口申請的日本九個縣區(除了福島縣),則考慮接納部份食品種類的進口申請。
考慮到目前日本福島核電站放射性物質洩漏的情況漸穩定,經評估風險及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加上本澳對日本進口鮮活食品的幅射檢測至今未發現異常,食安小組決定放寬來自日本山梨縣及山形縣食品的進口申請。惟有關申請必須提供附加證明文件(包括原產地證明、放射物質檢測合格證明),並在進口時通過相關檢驗檢疫措施後才可進口。
其餘仍被暫緩處理的九個縣(包括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琦玉縣及東京都)之水產及水產製品、家畜肉類及其製品,則考慮在附加證明文件齊備的情況下接納其進口申請,同時亦要通過相關檢驗檢疫措施後才可進口。
食安小組將持續對日本進口食物進行監察和檢測,並會適時因應事態發展作出跟進。如對上述進口申請有任何疑問,可聯絡民政總署食物衛生檢驗處電話8795 2643或8795 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