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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致法人選民的掛號函件被退回


根據2008年10月15日生效的第9/2008號法律《選民登記法》的規定,所有已登記的法人選民須在該法律生效後兩年內,更新或更正之前登記但已過時或無效的資料,又或提供補充資料。為此,行政暨公職局於農曆新年前以雙掛號的方式向全澳已登記的973個法人選民寄出通知書,提醒法人選民必須依法更新、更正或補充資料。 通知書是以雙掛號的方式寄到法人選民辦理登記時申報的聯絡地址的,但截至3月31日,行政暨公職局共收到經郵政局退回的通知書319份(被退回通知書的法人名單已上載至選民登記網站www.re.gov.mo/pc_nd2010/),佔全部法人選民的三份之一,退回的原因包括原有建築物已遷拆、法人選民已遷離所登記的地址或有關地址未見有關法人選民的任何識別且居於有關地址的人不知悉有關法人選民等。 雖然行政暨公職局嘗試以電話或傳真等其它方式聯絡法人選民已登記的代表人,但由於為數不少的法人選民當初登記的聯絡資料多已失效,因此,至今仍有若干法人選民失去聯絡。 行政暨公職局呼籲所有法人選民的負責人查收行政暨公職局寄出的通知信,倘至今仍未有收到任何通知,請於辦公時間內聯絡行政暨公職局(電話89871704)。 如果法人選民當初指派的代表不符合規定,必須予以替換,並應於期限屆滿前,即本年(2010年)10月15日前予以更正。同樣,如法人選民的會址、聯絡方式等經已變更,亦應及早通知行政暨公職局,以便更新有關的登記資料。
由即日起,法人選民可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暨公職局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使符合法律規定,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三十分。此外,亦可到位於黑沙灣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各區市民服務中心辦理。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於辦公時間致電89871704或使用24小時諮詢服務熱線88668866(非辦公時間提供電話錄音服務)。
三分之一致法人選民的掛號函件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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