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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複檢越南進口冷鏈水產品未見異常


就國家海關總署三月九日公佈,從註冊號為DL 714的越南水產品生產企業進口的凍水產包裝樣本上,檢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呈陽性。市政署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涉事企業的同類產品採取追溯、排查、複檢等措施,要求本地商戶即時封存來自涉事企業的貨品,並再抽取樣本進行複查複檢,結果未見異常。同時,市政署即日起暫緩涉事企業的產品入口申請。

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市政署曾多次抽取越南進口的水產品樣本及其內外包裝樣本進行核酸篩查,皆未有發現新冠病毒。最近三個月,市政署亦按照防疫措施,對來自上述涉事生產企業的產品進行消毒、抽檢,檢疫合格方可進入本澳。

市政署依照國家海關總署的公告,對進口冷鏈食品採取預防及監管措施,並因應風險程度制定應急預案。當獲悉某國家或地區的註冊場貨品檢出新冠病毒,即在本澳入口層面採取一系列暫緩入口申請檢疫安排。在期滿恢復時,亦針對該註冊場的貨品進行外包裝、內包裝及食品的病毒核酸檢測,嚴防新冠病毒透過冷鏈食品及外包裝傳播。如屬市售供應流通層面,會透過“冷鏈食品追溯系統”檢視過往入口該註冊場貨品在本澳的庫存情況,並通知商戶作即時封存,以及派員再次抽檢作病毒核酸複檢,以進一步排除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