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提醒,如車主計劃在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期間取消車輛註冊,並盼局方於3月31日或之前移走相關車輛,須最遲於3月18日(周五)前往局方服務專區提出相關申請,並按時把車輛停泊在預約地點。4月1日起上述已取消註冊的車輛一經發現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地方可被檢控,以及被徵收倘有的存車費(逐日計)和移車費。
倘車主繼續使用車輛,須於3月31日或之前繳納“行車稅”。截至3月17日(周四)上午9時,尚有6萬多台車輛未繳納稅款,已繳納的17萬2千部車輛中,近六成透過網上繳納。
局方建議車主優先選用網上繳納“行車稅”,包括透過局方電子繳費網頁 https://epay.dsat.gov.mo 、“交通資訊站”App、“巴士報站”App或“一戶通”App。有關“行車稅”的詳情可瀏覽局方網頁(附圖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