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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凌晨零時起由中國內地以外地區入境人士醫觀縮短至14天 非澳門居民由外國入境澳門的限制措施維持不變

第145/A/SS/2022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作出第145/A/SS/2022號公告,自2022年3月28日凌晨零時起:

1.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中國內地以外地區入境的人士,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直至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後14天,並須在結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日起再接受7天嚴格自我健康管理。有關措施適用於由上述地方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正在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

2.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中國內地以外地區到中國內地完成隔離醫學觀察不足7天者,只可經陸路口岸入境並須再接受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 嚴格自我健康管理期間,健康碼會轉為黃碼以及不得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中國內地,且須在自我健康管理的第1、2、4、7天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遵守其他防疫措施。若在指定日期不接受檢測,健康碼會被鎖定為紅碼直至取得一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新規定生效後,現行登機核酸檢測要求不變,非澳門居民入境限制措施也不變。而按現行規定,非澳門居民由外國直接入境,或無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澳門居民由外國或台灣地區入境,均需符合公共利益才可獲批入境;若無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澳門居民,由中國內地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亦需要符合一定條件經申請後才可入境,詳情請參閱抗疫專頁:《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手續(由內地入境)》、《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手續(由香港入境) 》、《逗留香港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手續問題集 》。注意事項 :

1. 開始嚴格自我健康管理(即結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當天為第一天須進行核酸檢測,例如:4月1日結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則於4月1 日、2日、4日及7日接受核酸檢測。

2. 相關人士可自行預約核酸檢測的地點 :

  1. 常規核酸檢測站(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或
  2. 在免費核酸檢測連結預約核酸檢測(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

3. 若在指定日期不接受檢測而健康碼會被鎖定為紅碼時,則只可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核酸站進行核檢,並須自行準備交通工具。

4. 「自我健康管理的注意事項」指引可於以下連結或抗疫專頁上下載 :

https://www.ssm.gov.mo/docs/17517/17517_5fb24794f32247cdb664ed5c2a798453_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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