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於日前(即07月05日) 公佈有關反乙型肝炎歧視活動消息後,收到一些醫療機構查詢,要求對有關職前、學前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作出更明確的指引。為此,衛生局對有關事宜作出非強制性指引。 首先,擬從事服務性行業如餐飲、酒店、賭場、銀行業等的工作或學習,是不會增加受乙型肝炎感染的機會,衛生局不建議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作為職前體檢項目,並強調檢查結果有否感染乙型肝炎,不能作為拒絕聘請或收生的理由。 其次,擬從事較高危的工作如醫療、警察、照顧殘障人士等或學習,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風險機會高,可以進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檢查。但要注意的是,檢查目的不是為排除檢驗中呈陽性反應的人士從事有關工作,而是避免將來因工作關係引致乙型肝炎的責任歸屬爭議,對未有感染且沒有免疫力的人士給予疫苗接種和給予慢性感染者適當指引,避免在工作中將病毒傳染給受照顧人士的機會(雖然這種機會極微)。 衛生局強調,如有需要人士可進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測,而為避免日後引起誤會和爭議,建議聘用僱員後也可再進行檢測。衛生局發出的指引與現行法律和法規並沒有抵觸,如對該指引有查詢或意見,可致電:2870 0800 或電郵:cdc_csr@s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