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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消費物價指數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由於去年農曆新年在1月,而2010年則在2月,故今年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03.27)按年顯著上升2.57%,升幅主要由食物及非酒精飲品所帶動。農曆新年期間,外遊團費、外出用膳及理髮服務價格上調,汽油、金飾、成衣、蔬菜和鮮魚及海產價格上漲,導致康樂及文化、交通、衣履、雜項商品及服務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的價格指數按年分別上升8.64%、7.87%、7.84%、7.33%及4.82%。 另一方面,除教育的價格指數下跌9.81%外,流動電話服務收費下調及住屋租金回落,令通訊和住屋及燃料的價格指數同比分別下跌3.33%及1.47%。 此外,甲類(103.0)及乙類(103.28)消費物價指數較2009年2月分別上升1.99%及2.62%。 今年2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上升1.11%,升幅較大的有康樂及文化(+6.28%)、雜項商品及服務(+2.69%)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1.66%),主要是農曆新年期間外遊團費、金飾、理髮服務、鮮魚及海產和蔬菜價格上揚所致。另一方面,成衣減價促銷,致使衣履的價格指數下跌2.71%。 今年首兩個月的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去年同期上升1.34%;截至今年2月為止的12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0.78%。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為新基期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人口的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5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6,000至18,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19,000至34,999澳門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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