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的營運及保養合同於三月十二日進行開標,共有4間公司遞交標書文件。
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於2007年投入運作,運作模式是以最新的歐盟相關焚化標準處理特殊廢物,主要包括醫療廢料、屠場廢料、馬匹及狗隻等動物屍體、油渣沉澱物以及其他固態或液態特殊廢料等,最大處理能力為每日24公噸,而處理過程所排放的尾氣須符合最新的歐盟排放標準 (2000/76/EC)。
鑒於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的營運及保養合同將於2010年05月15日屆滿,環境保護局現正就有關之營運及保養合同展開國際公開招標。為確保有關服務的質素,是次招標的對象可為公司或合作經營方式參與的公司,其所經營的業務必須具備在特殊和危險廢料焚化方面擁有五年或以上經驗。
上述合同期為三年,由2010年05月16日至2013年05月15日。評標委員會成員包括環境保護局、建設發展辦公室及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