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4月20日凌晨1時起新增及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第207/A/SS/2022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4月20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的王崗鎮紅星凱悅小區、紅星家園小區、學府名居8棟、哈南小區6棟、上夾樹街75號院、海德堡家園F棟、大眾新城220棟、印象城1期5棟,雙城區的承恩街道承恩村六組二委、承旭街道黨校家屬樓小區、幸福街道永支村、聯興鎮安樂村、永治街道的車站街一委四組、天富名苑小區、洗滌劑家屬樓小區、財富名苑小區、民樂小區B區、明城華都5棟、鑫馬家園小區。

自2022年4月20日凌晨1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河北省唐山市。

自2022年4月20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陳埭鎮洋埭村;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湯原縣的陽光花園小區、清華C區6號樓、12號樓、學府新城10號樓、清華新城5號樓、12號樓、寶祥名苑小區3號樓、幸福家園3號樓、4號樓、8號樓。

自2022年4月20日凌晨1時起,取消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廣東省茂名市高新區的其他區域。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關以下地點的防疫措施包括:

  1. 離開相關地點21天內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2. 離開相關地點14天內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3.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4.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亦須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1. 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按第1、2、4、7、12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2. 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請立即透過諮詢求助平台 https://www.ssm.gov.mo/covidq 或致電:+853 28700800以便安排醫學觀察)。

注: 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費方式接受核酸檢測,亦須在上述連結中作出登記才能按時解除黃碼鎖定。

澳門特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做好和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與此同時,因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故現階段應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而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初種系列及加強劑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