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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複檢越南進口冷鏈水產品未見異常


國家海關總署5月19日公佈,從註冊號為DL 476的越南水產品生產企業進口的凍巴沙魚外包裝樣本,檢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呈陽性。市政署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涉事企業的同類產品採取追溯、排查、複檢等措施,要求本地商戶即時封存來自涉事企業的貨品,並再抽取樣本進行複查複檢,結果未見異常。同時,市政署即日起暫緩涉事企業的產品入口申請。

自2020年7月起,市政署曾多次抽取從越南進口的冷凍水產品及其內外包裝樣本進行核酸篩查,皆未有發現新冠病毒。最近三個月,市政署亦按照防疫措施,對來自上述國家的產品進行消毒、抽檢,檢疫合格方可進入本澳。

市政署持續對進口冷鏈食品採取預防及監管措施,並因應風險制定應急預案。當獲悉某國家或地區的註冊場貨品檢出新冠病毒,即在本澳進口層面採取一系列暫緩進口申請檢疫安排。在期滿恢復時,亦針對該註冊場的貨品進行外包裝、內包裝及食品的病毒核酸檢測,嚴防新冠病毒透過冷鏈食品及外包裝傳播。於市售供應流通層面,會透過“冷鏈食品追溯系統”檢視過往進口該註冊場貨品在本澳的庫存情況,並通知商戶作即時封存,以及派員再次抽檢作病毒核酸複檢,以進一步排除風險。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資料及國際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的研判,目前暫未有證據顯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直接透過食品傳播。市民應時刻注意個人、食品和環境衛生,並謹記以下事項:

  • 向持牌及信譽良好的商戶選購冷鏈食品,尤其是網購、代購時,消費者必須清楚所購買冷鏈食品的來源、貯存及運輸條件,並符合本澳鮮活食品入口的法律法規;
  • 採購時必須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勤洗手、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揀選時應避免用手直接接觸冷鏈食品,應以夾子等用具輔助選取;選購後必須以酒精搓手液等徹底清潔雙手;
  • 食材帶回家後,可分類放在有蓋容器或保鮮袋內,再貯存於雪櫃;如有外包裝,亦可使用含75%酒精的棉花抹擦包裝表面,再獨立貯存於雪櫃;
  • 處理食品時,生熟分開,使用兩套不同的刀具、砧板、容器;處理後應將水槽、廚房器具及枱面徹底消毒,亦要定期清潔及消毒雪櫃;
  • 進食前必須徹底煮熟食品;同時,必須確保進食及接觸食物前雙手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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